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9月 22, 2019的文章

Q5:我被併購了,要辦理哪些事項?

A: 一、何時申請: 營業人發生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事實之日起15日內。 二、如何申請: 應填具變更或註銷登記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 三、應檢送什麼文件: 檢附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查核。有應納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摘自財政部

Q4:我要復業,要辦理哪些事項?

A:一、何時申請: 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 二、如何申請: 公司、獨資、合夥及有限合夥組織之營業人,於向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復業登記後,主管稽徵機關將依據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停業登記資料辦理。 三、應檢送什麼文件: 停業前已向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復業登記者,免附。 摘自財政部
小編今天來跟大家分享,申請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有3種方 式喔 1.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同時透過戶所申請勞、國 保生育給付 👍 2.辦妥出生登記,利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 統( https://edesk.bli.gov.tw/ na/ )線上申請 💻 3.辦妥出生登記,填寫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將資料 寄送勞保局辦理(勞保:10013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段4號;國保:10056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 號)  😀 透過戶所申請給付詳細介紹 👉   https://www.bli.gov.tw/ 0103326.html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 👉   https://www.bli.gov.tw/ 0006317.html 國保生育給付申請書 👉   https://www.bli.gov.tw/ 0016960.html 摘自勞動部

Q3:我要暫時停業,要辦理哪些事項?

A:一、何時申請: 應於開始停業前辦理。 二、如何申請: 公司、獨資、合夥及有限合夥組織之營業人,於向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停業登記後,主管稽徵機關將依據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停業登記資料辦理。 三、應檢送什麼文件: 停業前已向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停業登記者,免附。 摘自財政部

Q2:我已設立公司,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A : 一、什麼情形應辦理稅籍變更登記: 營業人申請稅籍登記事項有異動者,皆應辦理變更登記。 二、何時應辦理稅籍變更登記: 稅籍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自事實發生之15日內填具變更登記申請書,檢同有關證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遷移地址者,應向遷入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摘自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