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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7月 10, 2022的文章

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辦理營業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ㄧ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該局說明,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該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多不得超過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該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最多不得超過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111年2月10日設立,當期(111年1-2月)無銷售額,未於同年3月15日前申報銷售額及營業稅額,遲至同年4月6日始補辦申報,其雖無應納稅額,惟仍因逾期申報未逾30日,應依法加徵滯報金1,200元。 該局提醒,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如當期無銷售額,仍應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ㄧ發票明細表,以免逾期受罰。營業人可多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透過網路申報營業稅,節能減碳,省時又便利。 (聯絡人:審查四科剡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10)

「政府紓困政策公告」 勞健保局目前有推出勞健保費及退休金的紓困緩繳方案

「政府紓困政策公告」 勞健保局目前有推出勞健保費及退休金的紓困緩繳方案, 申請網址如下: 1.勞保局: https://edesk.bli.gov.tw/na/mena0w540/mena0w540.jsp 2.健保署: https://edesk.nhi.gov.tw/u29web/U29304.aspx 申請流程簡單, 如果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的公司行號或民眾, 也可以先自行申請看看, 由勞健保局審核是否通過, 如果通過, 或可減緩些許的資金壓力😀

本所配合多間商務中心,借址登記的地點-111.11版

  本所合作的商務中心,參考的借址登記地點如下,您可以先就您的需求及預算,跟本所討論,由本所建議您適合哪一間商務中心;或者是看哪一個地址比較喜歡,告知我們、我們會再跟商務中心確認是否還有空位: 一、黑羚商務中心 https://blkbuck.com/ 1、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50 號 2 樓 2、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50 號 11 樓 3、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50 號 9 樓 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50 號 5 樓 5、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87 號 11 樓 6、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32 號 9 樓 二、鴻星商務中心 1、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23號9樓之5 2、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23號7樓之6  三、日光商務中心 https://www.facebook.com/nikkospace19 1、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50號22樓之2、之4、之6  四、育泰商務中心 https://ytbc.com.tw/ 1、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10號12樓 2、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30號2樓-1 3、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79號1樓 4、新北市永和區永和路二段57號7樓 五、艾弗瑞商務中心 https://www.elfred.com.tw/ 1、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4樓 2、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59號 六、888八八八商務中心 https://www.facebook.com/tpe888 1、世貿店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81之1號12樓 2、三民店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70號5樓之2 3、忠孝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52號12樓之5 4、松山店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78號7樓      5、南京店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7號8樓之5 6、中山店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25號10樓之3 7、華山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52號11樓之6 8、長安店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08號8樓之7 9、成功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50號9樓之1 七、綠豐商務中心 https://greenrichbc.com/ 1、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11號6樓 商務中心的合作夥伴,陸續增加中~~~~

商家租屋營業 租金逾2萬要扣稅

商家租屋營業 租金逾2萬要扣稅  (2022年適用) 財政部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承租房屋做營業用途,繳納租金給房東時、營利事業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若租金超過2萬元要按扣繳率10%扣取稅款,且租金在2萬元以上要另外扣取2.11%全民健保補充保費。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負責人承租房屋後即為扣繳義務人,若扣繳稅額超過2,000元時必須代替房東先行扣繳,按每月租金扣繳率10%計算,每月租金若超過2萬元(不包含2萬元)、即達標扣繳門檻。官員指出,扣繳義務人必須在隔月10日前向國庫繳納扣繳稅款,另外也要在每年1月底前開立前一年度的扣繳憑單、提供國稅局查核。 此外,依照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自2016年起,若營利事業給付股利、利息所得、租金及執行業務等收入,單次給付金額為2萬元以上(包含2萬元),營利事業即為代繳義務人、必須扣取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並在隔月底前代為繳納。 舉例來說,若連鎖餐飲業向房東承租房屋,約定每月租金為3萬元,則連鎖餐飲業者需扣取12.11%的稅費、即為3,633元,其中有3千元為隔月10日前繳給國庫、剩下633元為隔月底前繳給健保署。此外,連鎖餐飲業者必須在每年1月底提供國稅局前一年度的扣繳憑單。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扣繳申報的10%租金,屋主可在每年申報綜所稅時何時減除,假設屋主原本綜所稅負為100萬元,但因為租金收入已扣繳50萬元稅款,屋主只需繳剩下的50萬元稅負即可,若扣繳稅款超過綜所稅則可領取退稅款,等於屋主權益不會受損。 然而,依所得稅法規定,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不能抵稅,對屋主來說較吃虧。但官員強調,我國考慮到量能負擔的精神,自二代健保開始,針對未列入健保費計費的六項所得(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計收補充保費。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398201.html

公司新成立,該選擇自行記帳還是委託記帳?

  公司或商號設立完成之後,首先會面臨的就是報稅與記帳的問題,然而如何處理財務與稅務是許多創業者苦惱的問題。許多剛成立公司的老闆,為了要節約成本,而且認為初期公司的交易模式簡單,因此不會聘請專職會計,而選擇將財務工作自已處理或請助理完成,或委託記帳事務所代理記帳。   那麼將財務工作自行處理比較好,還是委託事務所處理較佳? 一、所包含的服務內容: 不管是記帳士事務所或是會計師事務所,都包含了代理記帳(包括憑證登錄、報表編製)、稅務申報、財務年報、提供財稅知識諮詢。 但,自行處理記帳工作,即便能製作憑證、編出報表、或申報營業稅,或扣繳憑單申報,也不會有人提供財稅知識諮詢。 或許有人要反駁,認為可以訂閱國稅局或財政部的電子報來閱讀,但普通未經過訓練的人,既不具稅法的認知度,也易對電子報的內容產生距離感,再加上各稅之間的隱密連結,很容易陷入見樹不見林的認知錯誤。   二、財務專業程度: 事務所由於客戶眾多,面向行業廣泛,再加上處理帳務工作的人員,通常具有會計或稅法等背景,財務知識也較為充足,甚至有些還有團隊服務能為客戶更快地解決各種棘手的問題。 自行記帳,多半是個人為主體,不論是公司企業的老闆自行記帳,或是公司非專職的會計記帳,成本費用管理固然可能較能掌握,但對於稅務法律規範的經驗有限,除非先前經過事務所任職的鍛鍊。   三、收費標準 : 請事務所記帳的費用,最基本大約一個月在 2000~3000 左右 ( 依行業特性、帳務複雜度而定 ) ,但如果自行記帳或報稅則可以省下這筆費用。但相對的也要負擔風險。   自已記帳可能會遇到什麼風險呢? 初次創業的小老闆經常可能為了節省記帳費用,自已報稅,但卻忽略要按商業會計法記帳的規定,導致被國稅局注意到而查核稅務案件時就讓事情變得複雜。 創業初期有可能因為規模小小的,因此用擴大書審模式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能沒什麼問題;但隨著時間的經過,公司有可能因為業績成長,導至公司的規模開始越來越大時或異常金額不符常理,就會遇到國稅局找上門來的情況。 ( 例 , 進貨很少 , 但銷貨金額大 , 運費高…國稅局就開始調帳進而補稅 )   自已記帳與事務所幫忙處理帳務最大的差別就在於: 自已記帳會有盲點,也不易分辨哪些該記哪些不該記,更不知道國稅局選案查核的對象?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