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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5月 5, 2019的文章

應備文件-有限公司股東姓名、地址變更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公司章程影本 3. 股東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 變更登記表二份 5.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應備文件-有限公司改推董事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股東同意書影本 4. 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如擔任董事者已於股東同意書同意時,免附。) 5. 董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為股東者免附) 6. 變更登記表二份 7.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檢舉逃漏稅 必須有憑有據

檢舉他人逃漏稅,必須有憑有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檢舉人不能僅以公開資訊做為檢舉逃漏稅的佐證,必須提供可供稽徵機關偵查的具體事證,才有辦法受理。 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熱心民眾主動檢舉他人逃漏稅捐,但卻僅以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民眾都可取得的各項公開資訊作為事證。 國稅局說明,依據財政部頒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6點規定,檢舉漏稅情事如有以下三大情形其中一項,稽徵機關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不提供者就無法調查。 三大情形包括,第一,經調查不實者;第二,依據各項公開資訊提出檢舉者;第三,檢舉事由經稽徵機關或其他機關調查審理中或經他人檢舉在先。 國稅局表示,為有效防杜逃漏稅情事及懲處不法行為,民眾檢舉他人逃漏稅捐情事,務必詳述逃漏稅捐的事實,並提供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供稽徵機關核辦,以打擊逃漏稅捐的不法行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來也遇到類似情形,民眾很熱心的從網路、電視節目及報章雜誌獲知店家營業情形,便以本身臆測或引述報章雜誌內容或下載網路公開資訊,就來檢舉個人或營利事業涉嫌逃漏稅,但未提供違章漏稅具體事實及明確證據,使稽徵機關無法進一步追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7095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應備文件-有限公司各項變更

董事、臨時管理人地址變更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董事、臨時管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設立(變更)登記表二份 4.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公司所在地變更(同一縣市)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董事同意書影本(已附股東同意書者,免附) 4. 股東同意書影本 (已附董事同意書者,免附) 5.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公司登記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人出具之同意書,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建物為公司所自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免附同意書。) 6. 變更登記表二份 7.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公司所在地變更(不同縣市)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公司章程影本 4. 股東同意書影本 5.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公司登記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人出具之同意書,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建物為公司所自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免附同意書。) 6. 變更登記表二份 7.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變更組織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外人投資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投資核准函、資金審定函;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備註】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者,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許可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公司章程影本 4. 股東同意書影本 5.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 6. 董事會議事錄影本 7. 新任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8.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 9. 變更登記表二份 10.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備註:所稱第三

旅宿補助 按實售房價課稅

近來政府為振興國內旅遊市場,刺激民眾多多在國內旅遊消費,陸續推出冬遊、擴大暖冬遊與春遊等旅遊補助專案,提供民眾旅遊時的補助;財部北區國稅局提醒, 旅宿業者因這些補助方案,銷售住宿勞務所收取之代價,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報繳營業稅。 官員指出,因旅宿業者提供民眾住宿勞務所收取之代價包含補助單位支付之「住宿費用」補助款,以及民眾自行支付折抵後房價,均屬其銷售住宿勞務取得之收入(即實售房價),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旅宿業者墊支之交通費用補助款,為其代收代付款項非旅宿業者之收入,則無須課徵營業稅。 舉例來說,小張、小陳二人同行住宿二天一夜,總房價2,500元,搭乘交通票券二人共1,300元,經旅宿業者與民眾確認符合資格者,即由旅宿業者現場折抵房價1,000元,雖然小張、小陳的實付金額為1,500元,但業者應依規定按實售房價開立2,500元統一發票;至於交通票券補助1,000元,是由業者先行代墊給民眾,並非旅宿業者的收入,便無須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7328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今年逾78%綜所戶 稅率5%以下

根據財政部2016年度報稅資料顯示,有224萬申報戶免繳稅,另外有267萬申報戶課稅所得在52萬元以下,因此僅適用綜所稅率5%,在整體622萬個申報戶中,等於有78%以上適用低稅率或免繳稅。 財政部官員分析,我國今年適逢稅改新制,光是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到20萬元就會涵蓋到88%的申報戶,而標準扣除額也提高到12萬元、涵蓋到84%的申報戶,預計今年可能有更多的申報戶稅負降低、甚至成為免稅一族。 立委曾銘宗認為,過去財政部的減稅措施包括促產條例、產創條例,都是針對製造業減稅,未符合租稅公平原則,現在讓薪資所得者減輕負擔,算是稍微達到其宗旨,因此朝野雙方都贊成。不過,他也擔憂稅改新制讓股利所得最高稅率從40%降到28%,還刪除了最高綜所稅率級距45%,「富人減的稅還是比較多。」 曾銘宗表示,減稅不該把重點放在富人身上,而是要放在有需要的族群,像是長者、新手父母。他也批評,財政部長期目標是提高租稅負擔率到15%,結果現在大減富人稅,讓稅基白白流失。 2020年若藍營重返執政,曾銘宗認為財政部首要任務不是減稅,而是要尋找新興稅基,如現在不申報租賃收入的房東、一般商家未核實報繳的地下經濟,讓這些灰色地帶稅收浮出檯面,其稅收規模高達1,200億元以上,屆時不僅補足稅損,還有餘力再推出其他弱勢族群的減稅方式。 另外,曾銘宗也建議財政部儘早建立大數據追稅系統,透過水電費等紀錄去查核,不能只從現有的營業稅、營所稅做勾稽,而是要運用跨部會數據找稅基、防堵逃稅的情況。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23000293-260205?chdtv

應備文件-有限公司改推董事長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公司章程影本(不涉及修章者免附) 4. 董事同意書影本 5. 股東同意書影本(不涉及修章者免附) 6. 董事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原為股東者免附) 7. 變更登記表二份 8.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