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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6月 16, 2019的文章

企業領回勞退帳戶餘款 要稅

        勞工退休金制度歷經變革,目前仍有許多公司資深員工適用舊制勞退金,但 隨著舊制員工漸漸退休,公司也可以合法結清為舊制勞工所預備的退休準備金帳戶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 若營利事業結清勞退帳戶後,得以領回的本金及利息等結清剩餘款,應列報為當年度收入,未申報視為短漏報稅款,最重加罰三倍稅額。 經濟日報提供         隨時代更迭,適用舊制勞退之專戶也逐漸得以結清,但國稅局提醒,帳戶結清後的剩餘款,必須列報為當年度收入,以最近在5月31日結束申報的107年度營所稅為例,若有結清勞退帳戶的情形就應該申報。         官員說明,現在勞退新、舊制仍然並行,有很多營利事業有僱用適用舊制勞工或職工,因此會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其中,資產依法應專用於勞工及職工退休或資遣時,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之用。         官員表示,由於適用勞退舊制員工會不斷退休,若因公司內已沒有舊制員工,而不再使用該職工退休金帳戶並結清,申報當年度營所稅時,應將該筆結清本金與利息列報為其他收入,另外當營利事業因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計算清算所得時,勞退帳戶之累積餘額,也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處理。         國稅局舉例,在106年度所得申報時曾發現,某公司結清勞退舊制員工年資後,已無適用舊制退休金員工,所以向地方政府申請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帳戶,並請領結清剩餘款83萬餘元,但營所稅申報時卻未將該筆剩餘款列報為收入,不僅補稅,還遭相關罰則。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3877522

開錯發票 主動報備免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最近接獲許多營業人來電詢問,有員工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但是發票上的金額卻不小心打錯,沒辦法收回重開,這種情況其實 只要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同時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便可免受相關處罰。         台北國稅局說明,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給一般消費者時,若銷售金額登打錯誤,只要未經他人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都還可以主動檢具申請書,向所轄稽徵機關報備更正,改為登錄實際交易資料,可免予處罰。         台北國稅局舉例,轄區內有某連鎖便當店販賣便當給消費者時,因為當天的工讀生不熟悉收銀機操作方式,不小心將90元的便當,輸入成9,090元,該筆交易頓時讓便當店產生9,000元的營業額,但是現發票打錯時消費者已經離開,便當店也無法將統一發票收回作廢。        官員表示,如果便當店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就可依實際銷售金額報繳營業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3877519

災損列報 500萬內僅需書審

        氣候變遷加上國際局勢動盪,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若營利事業遭如豪雨釀災、國際戰亂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可以提出照片等相關證明,列為當年度損失以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且 新台幣500萬元額度以內僅需書面審查。         國稅局表示, 包括地震、風災、水災、火災、旱災、蟲災及戰禍等,只要是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災害損失,都可以列報當年度損失,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 。官員說,像是近期肆虐的秋行軍蟲,或是豪雨所釀成的水災,甚至是公司在國外廠房所遭遇的財損,都可以列報。         官員舉例,台商若有在中東等地區設廠,遭遇到戰亂而造成虧損,這種情況就可以在台灣申報;另外, 申報財損也不一定要在公司所在地的國稅局,有時候損害發生地也許在高雄,但公司設址在台北,則兩地國稅局都可以受理申報。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可以列報損失的財物包括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半製品、在建工程,甚至是各項設備與固定資產都可列報; 有時候若是遭遇天災狀況,則第一時間記得拍照存證為佳,並且一定要在災損發生次日起30日內提出書面或現勘申請。         官員表示, 如果列報財損加計金額在新台幣500萬元以內,只需要進行書面審查;若是損失高達500萬以上,經申請後國稅局將派員勘查,但以上的金額必須減除經保險給付者,提醒列報時也要揭露相關保險資訊。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387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