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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4月 14, 2019的文章

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調高有感

今年報稅不可不知的一件事是: 2018年的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為17.1萬元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拿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同時,新增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四項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官員表示,受惠戶數從去年5月申報時的21.93萬戶,大幅提高到177.45萬戶,減稅利益由4.32億元大增到55.39億元,是不是很有感? 原則上扶養親屬人數愈多的納稅義務人,愈有機會享有減稅利益,不過,仍須視每一申報戶的實際狀況而定。 那誰可以享有基本生活費不課稅減稅利益呢?簡單地說, 只要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幼兒學前+教育學費+儲蓄投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時,差額部分可以在綜合所得總額中再行減除。 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7.1萬元,每一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是17.1萬元×人數(含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稱為A。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合計數,含免稅額每人為8.8萬元、滿70歲為13.2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為12萬元、有配偶為24萬元;幼兒扣除額(5歲以下子女)每人12萬元;教育扣除額(大專以上院校)每人最高2.5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每戶上限27萬元;身障扣除額每人20萬元,稱為B。 當A>B時,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再行減除。 舉例來說明更清楚些: 甲君是四口單薪家庭,除本人、配偶外,扶養二名大學子女,甲君及配偶均未滿70歲。 基本生活費總額A是68.4萬元,即17.1萬元×4人。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合計數B是65.2萬元,即免稅額35.2萬元(8.8萬元×4)+標準扣除額24萬元(有配偶)+教育扣除額5萬元(2.5萬元×2)+儲蓄投資扣除額1萬元。 由於基本生活費總額A是68.4萬元,大於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合計數B的65.2萬元,差額3.2萬元,得在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628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企業今年報稅 免設股東扣抵帳戶

距報稅季剩三周,安永執業會計師蔡雅萍9日指出,企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今年除了營所稅調升至20%、未分配盈餘稅減半為5%外,因為設算扣抵制已廢除,企業不用再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及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9日舉辦「最新稅務法令更新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變動與注意事項研討會」,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指出,員工獎酬股票與天使投資人減稅條款雖在2017年底上路,但今年報稅受限於持股兩年限制、未達時程,最快是明年報稅適用。 過去在設算扣抵制之下,企業必須先設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提供股東在報稅時申請扣抵。但如今ICA帳戶在所得稅新制下全數取消,企業不用再花費大量的法遵成本。 如今國際經濟趨勢丕變,楊建華表示,像是以前的免稅天堂開曼群島及英屬維京群島,在歐盟稅務不合作名單的壓力下,紛紛發布經濟實質揭露法案,如果是在當地登記商號的公司,必須有一定程度的經濟實質活動如股東會和當地員工,否則將被裁罰1.2萬到12萬美金、最重會撤銷商號並判刑。 在中美貿易戰、經濟實質揭露與國際CRS(共同申報準則)三大因素下,台商、台企紛紛考慮回流台灣或是改變供應鏈結構。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則指出,我國今年申報營所稅雖提高營所稅率,但也調降了未分配盈餘稅,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的稅負從去年的25.3%下降到24%,藉此鼓勵企業回流。 另外,許慈美提醒企業,明年報稅還有產創條例對智慧機械、5G投資減免優惠,預計可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加速產業結構轉型與創造就業機會。 不論是投資智慧機械還是5G的硬體、軟體支出,財政部均給予營所稅投資抵減,企業可選用單年抵減為5%抵減率,或是分三年以3%為抵減率,但抵減營所稅額的上限不能超過當年度應納稅額的三成。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傅文芳則提醒企業,除了需留意所得稅制變動,應多關注營利事業所得稅法令規定變動和查核實務發展。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10000306-260205?chdtv

長照費用列舉扣除 今年需檢附單據

行政院18日拍板長照特別扣除額定額12萬元,將追溯自今年1月上路。 不過,KPMG家族稅務辦公室協理陳信賢18日表示,長照扣除額是明年申報才適用,今年報稅仍為舊制, 如果是照護費用,只有公立或健保特約醫院之醫療行為單據才能扣除。 陳信賢也指出, 一般護理之家之生活照護費非醫療行為、不得列為扣除額 ,民眾只有取得 公立醫院或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分別標示醫療行為收費之收據,並檢附醫生診斷證明書 ,才可列為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 換言之,如果是去有健保的醫院,因為醫療需求而做的照護費用,只要有醫院的證明即可抵稅。 但如果只是 一般安養院無醫療相關的長照費,則不能列舉扣除 。 財政部官員表示,醫藥扣除額的各項條件是為防止無醫療相關的費用單據成為抵稅漏洞,因為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醫藥費及生育費用的列舉扣除並無上限額度、而是核實減除,如果標準放的過寬,反而變成避稅管道,因此僅針對有實際醫療需求者減稅。 陳信賢則表示,國稅局認定有醫療行為的長期照護情況,包含因 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者,像是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 ,該部分只要有健保特約醫院證明就能扣除。 不過,依照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如果民眾是使用醫院所沒有的特種藥物,像是國外的新藥,必須檢附住院或就醫證明、主治醫師批准的購藥處方籤、以患者為抬頭的發票或收據等才能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 另外,大 陸地區在稅法上屬於我國境內,如果民眾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大陸就醫,在當地醫藥費只要有大陸地區醫院出具證明、並經海基會驗證,同樣可列舉扣除。

長照扣除額12萬 訂排富條款

行政院院會昨(18)日拍板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增訂 長照特別扣除項目,每人每年定額扣除新台幣12萬元、不限樣態,排富標準為「所得稅率定20%以上」、「選擇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按28%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以及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不適用」。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此修法為政府推動長照政策的配套措施之一,為減輕薪資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本次修法在個人綜所稅特別扣除額部分,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一項 。凡經衛福部認定之身心失能者,不論是聘用看護、使用長照機構,或是在家照顧等樣態,都可適用。 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法是以「減稅」方式,照顧所得達一定門檻以上之長照者家庭,為讓所得未達繳納門檻的弱勢家庭同樣也能享有相當的照顧,他指示衛福部儘速針對沒有因長照扣除額受益卻實際有使用長照服務需求的對象,研提直接補助措施,或以增加誘因方式鼓勵其使用長照2.0服務。 據所得稅法規定,20%稅率標準為所得淨額121萬元,是否排富門檻過於嚴苛。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稅率5%、10%等稅率申報戶超過250萬戶,這還不包含申報稅率為零的,因此適用範圍占所有申報戶比率超過四成。 財政部估計,本次修法預計受益約29萬人,稅損約20億元,若順利如期完成修法, 將可自2019年開始施行,於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衛福部估計,目前於機構接受照護者約有8.6萬人、申請看護約21萬人,接受長照2.0服務的個案,截至今年三月約有22萬人。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6431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外僑上網報所得稅 別忘檢附證明文件

5月報稅季將至,不只一般納稅人,外僑也要記得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完成申報及繳稅。國稅局提醒, 外僑若透過網路申報,應檢附的各項證明文件,記得在申報完成後親送或郵寄至國稅局。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2018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2019年5月1日起至31日止,外僑納稅人也不例外,提醒外僑儘早準備資料,準時完成申報及納稅。 國稅局指出,辦理結算申報所應檢附的各項證明文件,包括 可能須提供國外文件資料,如扶養親屬、境外雇主給付的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等證明文件,若外僑透過網路申報,記得在申報完成後親送或郵寄至所屬國稅局,以順利完成申報。

出售自宅減免 須符三要件

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針對出售自用住宅提供租稅減免,可享有 400萬免稅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要適用這項優惠,必須 同時符合三大「六年要件」 ,也就是 辦竣戶籍登記並持有滿六年,且交易前六年內既無出租營業,也未曾適用這項租稅優惠。 房地合一課稅制自2016年實施後,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享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優惠,即使獲利超過400萬元,也可享有單一稅率10%優惠。至於自用住宅如何定義?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必須同時符合三大要件,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租稅減免。 首先, 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六年 ;其次, 交易前六年內,不能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等情形;最後, 個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這項租稅優惠。 同時符合三大六年要件的自用住宅,在出售時才可享有租稅減免。 國稅局舉例,羅小姐想出售2016年1月購入自住的房地,是否可享有租稅優惠?如果羅小姐今年4月出售,由於持有期間僅三年,未滿六年,因此無法適用房地合一自用住宅租稅優惠,必須適用持有超過兩年、未滿十年的20%稅率計稅。 納稅人在評估是否出售自用住宅時,可視本身經濟狀況、出售目的或財務規劃等,選擇最佳出售時點,因為時點不同,有可能導致所需負擔的稅負差很大。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的房地,經計算無論是否有應納稅額,都必須在 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0日內 ,依規定辦理申報,提醒納稅人多加留意,以免因未依規定申報而受罰。 此外, 若是去年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地,則要記得,在今年5月所得稅報稅季時,記得將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643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5月報稅 三大亮點

資誠(PwC)執業會計師暨合夥人洪連盛8日指出,今年報稅有三大新特色,第一是列舉健保費用,不用在同一申報戶也能適用。第二是公益出租、委託包租代管等,最高每月1萬元租金免稅。第三是個人對中央或地方政府捐贈,可全數做列舉扣除。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8日舉辦「申報個人綜所稅」記者會指出,財政部在今年初公告函釋放寬民眾列舉健保費規範,過去只限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申報戶才能認列,今年只要是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健保,不用在同一戶也可列舉扣除。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與財政部「107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屋主所獲得的租賃收入及權利金所得,可採用列舉扣除方式,以單據核實認列成本。但若沒有單據,則按照費用標準,一律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為必要費用,等於57%租金收入要計稅。 而2017年上路的住宅法第15條公益出租人條款,民眾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再適用43%計為成本、57%課稅規則。 不過洪連盛表示,今年我國將公益出租人43%必要損耗及費用率提高到60%。換言之,公益出租人今年不僅每月可免稅1萬元,還能抵減6成收入,等於單年租金收入扣除12萬後、僅4成要計稅。 另外,如果是按照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屋主委託代管業或是出租房屋給包租業者做專案管理服務,租期1年以上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千元租金免稅,如果無法出具必要費用單據,月租金超過6千元至2萬元部分可減除53%為必要損耗及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則以原制43%減除,同樣也是今年報稅新優惠。 洪連盛指出,財政部在2018年中公布新函釋,個人對中央或地方行政法人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列舉扣除,民眾捐500萬元給縣市政府,那報稅就能抵減同額度,不會受限捐贈機關團體僅20%抵稅的機制。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09000317-260205?chdtv

境外資金匯回 申報不實開罰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8日對「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達成共識,為鼓勵個人匯回海外資金,於台灣進行實質投資,匯回資金第一年稅率為8%、第二年為10%。若申報不實,個人將遭罰3千到30萬元,銀行也會被罰應繳納稅金的一倍。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已於3月19日書面提交給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財政部於4月2日送入行政院,加上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的討論時間比較充足,因此預計在本周四(4月11日)排入行政院會審議。 Kolas表示,在中美貿易戰等情勢下,政府希望藉由台商想要布局全球的機會,引導個人資金匯回台灣,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增加投資,創造多贏友善的境外資金匯回環境,因此本法案適用對象。 在資金使用限制上,Kolas指出,匯回台灣資金不得購置不動產,必須存入金融機構專戶控管,遵循洗錢和資恐防制相關規範。 匯回台灣的境外資金中,5%可以自由運用,唯獨不能投資不動產。匯回資金的25%,可以進行金融投資,例如購買上市櫃股票或是政府公債,未來會由金管會擬定可以投資的金融商品類別。 匯回資金的70%,可以進行實質投資,沒有產業別限制,鼓勵投資5+2、長照等國家重要產業。官員指出,本法案目的是吸引資金回流,並存在專用帳戶中,投資特定產業再給予減稅等議題,仍有待相關部會進行討論。 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三讀通過後的兩年內,給予稅賦優惠,第一年稅率為8%、第二年為10%。若有實質投資,政府將再退回一半的稅金,例如第一年稅率退為4%、第二年退為5%。 境外資金匯回後需存在銀行專戶中,由國稅局和銀行進行聯合審查,個人申報不實的話,將罰鍰3千至30萬元。銀行若未依規定扣繳稅款,將遭罰原本該繳納稅金的一倍,例如個人該繳稅金100萬元,沒有繳交的話,金融單位將最高被罰100萬元。 境外匯回資金進入專戶後,若未進行金融或實質投資者,五年後就可解除限制,可分三年提取資金,如果不提取資金,就繼續放在專戶中賺取利息。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09000313-260205?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