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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預告 店名用疊字、疊詞不設限

想開一家「千杯千杯再千杯燒肉店」,依照目前法規不可以這樣取名,但經濟部研擬修正「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部分條文,未來商業名稱可以有兩個以上疊詞,也可以連續四個以上疊字。 現行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11條規定,商業的特取名稱不得使用「連續四個以上疊字或二個以上疊詞」,因此行號名稱不可以取名為「大大大大」也不能叫「快樂快樂」,但是法規鬆綁後,未來都可以了。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由各縣市主管,同一縣市不能同名,因此全國22縣市,如果大家都希望開一家 「千杯千杯再千杯燒肉店」,全國也僅能有22家。 放寬可標明2種業務種類 本次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修正,也著手放寬第8條,「商業名稱標明業務種類者,應置於特取名稱之後,並以一種為限」的規定,改為「 至多得標明二種業務種類」。例如「大旺食品行」中的「大旺」兩字為商業特取名稱,「食品」則為業務種類。 例如店家有賣眼鏡、也賣文具,現行規定行號只能叫做「精商文具行」或是「精商眼鏡行」,未來可以把兩項業務都放在進來,改為「精商眼鏡文具行」或「精商文具眼鏡行」。 但為了避免混淆,特取名稱相同,兩種業務種類前後對調也不可以 ;例如在同一縣市當中,如果已經有一家「精商眼鏡文具行」登記,另一家就不以登記為「精商文具眼鏡行」;但只要其中一項業務不同,例如「精商茶葉文具行」則可以。 公告60天 預計9/27後生效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60天,預計9月27日結束公告,正式發布後生效。 轉載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96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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