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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4月 7, 2019的文章

自行照護舉證難 修法卡關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原訂8日討論長照特別扣除額,外界關注是否將有排富條款,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因討論時間不足等因素,此議題將於下週進行討論,排入4月18日的行政院會討論。 行政單位原本將比照幼兒,給予每人每年所得稅12萬元的長照特別扣除額,但是外界認為必須要有排富條款,否則易生弊端。 Kolas指出,會中有多位立委提到,幼兒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長照需要比照辦理,予以統一。在扣除額認定方面,若失能長輩沒有送到機構、護理之家,也沒有聘請看護或外傭,由家人自行在家照顧,如何認證扣除標準? 另外,財政部已經調高身障特別扣除額到20萬元,已經彌補部分長照需求,因此長照特別扣除額若再加上身障特別扣除額,就會達到32萬元。 據財政部估算,若以每年34.88萬人申報長照扣除額、每人12萬元計算,依12.7%的平均稅率,初估每年稅損約53.15億元。 相關官員指出,立委原則上都支持長照特別扣除額的政策,希望讓福利擴及目前沒有享受到長照資源的人,立委也希望能夠加碼,給長照者更多福利。 但是由於在家照護的親屬,如何認對定自行照護者的負擔?仍需要一些法律考量,也需要更多一些時間來擬定條文,政院也在與衛福部進一步討論中。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09000316-260205?chdtv

三大面向 提升新時代稅務管理策略

中美貿易戰成為2019年的黑天鵝自不待言,根據《2019資誠臺灣企業領袖調查報告─危機中挺身而進》,今年臺灣企業領袖最擔憂的前五大威脅,依序為「貿易衝突」(36%)、「地緣政治的不確定性」(29%)、「政策不確定性」(25%)、「匯率不穩定」(23%)以及「保護主義」 (22%),其中,「貿易衝突」是今年首度納入調查的選項,立即竄升成為臺灣企業領袖最大的威脅 當全球化與保護主義對峙、新商業模式加速蛻變、稅務工具成為國家對抗的武器,各國稅制變動也變得更加劇烈、更難預測,制定跨國企業的租稅決策複雜性也持續升高;再加上「大數據查核趨勢」興起,各國均致力於升級科技稅務審查能力,具體包括稅務申報資訊的e 化與標準化、稅務資訊的大數據分析與風險控制指標建立,最終達成以AI為基礎、全流程即時監控的稅務監管環境。 在新科技以及新的商業模式等因素刺激之下,持續地催生新稅法議題,企業必須適應各國稅制的朝令夕改,將「稅制變動」視為「新常態」。新時代的企業稅務管理,必須針對以下三個面向做全面性的提升: (一)彈性:關注外部環境變化,保持充分之調整彈性,並進行風險分散 外部環境隨時可能變化,企業布局也應保有隨時調整的彈性。例如,企業往往為追求租稅優惠做出長期承諾,一旦外部局勢反轉,這些承諾反而限制了企業調整布局之彈性。 此外,企業常常將布局投注單一區域,例如過去許多臺資企業將製造據點設在大陸,或者過度集中於美國客戶,一旦發生環境的系統風險,便會造成高度營運風險。 (二)速度:加強集團稅務資訊掌握,提升內部風險預警以及反應速度 國際稅務環境變化速度加快,代表外部稅務環境風險的提升。企業必須加速稅務管理數據化、智慧化、科技化,提升數位化稅務管理能力,否則將越趨被動。換言之,稅務功能不應只是被動的法令遵循,而要積極主動地進行稅務資訊分析,掌握即時性的資訊,進行稅務規劃及風險管理。 如透過稅務數位化工具的應用,總部與各地稅務主管,能同步掌握各地稅制變化,及各營運據點數據變化、異常情況,及時辨認原因並進行必要修正,在稅務風險成形前,即予以精準控制。 (三)制度:企業應積極提升稅務團隊組織,引進國際稅務人才並改善稅務管理流程 面對越發複雜的國際稅務環境,臺資企業的稅務部門需要升級,新時代的稅務部門必須具備國際稅務專業、資訊管理能力及高度的溝通能力,才能發揮稅務管理的價值。此外,稅務管理的流程也必須要重新

名模條款減除項目 應增通勤費

立法院法制局8日提出評估報告建議,名模條款的核實減除制應該要增列通勤費用項目,而且不應在薪扣額20萬元額度或核實減除二擇一、而是要併用,只要民眾職業支出超過20萬元也能減除。 依照立院法制局概念,民眾除了可以採用薪扣額20萬元額度外,只要可以檢附費用單據,同樣也能扣除超出20萬元的必要支出,相比名模條款草案本身核實減除更便利。 不過財政部官員認為,名模條款的核實減除與薪扣額二擇一機制較符合稽徵成本考量與量能課稅原則,而「通勤費」與重大性原則仍有差距。 財政部本會期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26條條文,即為俗稱的「名模條款」,起因於名模林若亞聲請釋憲、要求核實減除模特兒、藝人的自購服裝費用。 而財政部考量到大法官745號釋字訂出核實減除項目四大宗旨,包括勞務必要性、實質負擔、重大性及共通性。名模條款訂定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等三項費用可適用核實減除,其減除比率各為總薪資的3%。 名模條款預計追溯至2019年元月上路、2020年5月申報適用,粗估約10萬人受惠、稅損約40億元。該項所得稅修正案雖在立院、尚未一讀,但已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立院指出,如果以客觀淨值所得而言,即為收入-成本-必要費用-虧損。然而,有些民眾必要費用未達現今的薪扣額20萬元,但有些卻遠超出20萬元,因此立院認為扣除額違反量能課稅的客觀淨值原則。 所謂量能課稅原則為所得越高者,就會被視為經濟負擔能力較強、繳稅金額也應較多。 財政部官員認為,薪扣額本身就是為一般上班族所設計,20萬元的額度可涵蓋到88%綜合所得申報戶,至於高收入人士可選用薪資核實減除,因此尚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立院法制局舉例,德國個人稅制為申報戶提出具體單據,只要與工作有必要性、經濟關聯性,德國稅局就會核准扣除。 但財政部官員指出,如果所有申報戶都要以單據扣除,勢必會增加稽徵成本、也會讓稅制複雜化,民眾也未必會保留龐大的單據。官員表示,扣除額就是為簡化稅制、減少稽徵成本所設計,修法過程中仍會參酌各方意見、完善整體稅制。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410000304-260205?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