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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2月 12, 2023的文章

增資(增加資本額)應備文件如下-112.4版

增資應備文件如下: 1、負責人+股東的最新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負責人須加附 健保卡影本) 2、最近一次設立/變更時的公司章程、設立/ 變更登記表 的影本 (貴司為本所代辦者,免提供)  3、等匯入股款後,公司存摺影本(封面、銀行章頁、匯入股款頁) 4、「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匯入後隔天,請負責人至銀行申請公司籌備處的「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 ,或 匯入後隔天存入100元(金額不等)後再刷摺(補刷存摺後的存入金額頁) 5、委託他人代匯股款時:附代匯切結書 (註:因應洗錢防治法,建議不要代匯) 6、必要時其他文件 (例如:股東的個人存摺封面及匯款內頁  ;借款契約、贈與契約....) 7、請負責人填寫資金來源說明表、客戶聲明書、股東同意書、會計師委託書(由本所提供簽名文件) 8、會計師服務費用 (現金 或 匯款) 備註: 1 、存入增資金額後15天內要送件給市政府,所以存入時請提供上述資料給我們。 2  、存入資本額當天,不能動用股款,須另外製作股款動用明細表查核 (另外報價)  

網友提問:公司聚會聚餐的發票可不可以報稅?

網友提問:公司聚會聚餐的發票可不可以報稅? 不能抵營業稅,但可以當公司的費用,不過不能全部認列,有限額 一般而言,先不考慮有沒有做會計師稅務簽證,實支限額:營業收入總額0.15% ,即千分之1.5 簡單來說,公司假設有100萬的營業收入,不論你拿多少的公司聚會發票給我們,國稅局只同意其中的1500元當作公司的費用 當然還有其他的限額可以抵,但在這邊僅先簡單說明,讓老闆您知道國稅局對於交際費的認列有多嚴格 參考 企業老愛「打統編」 財政部怎麼說? | ETtoday新聞雲 https://finance.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471407&from=ampshare-line-fixed ▲不少企業教育員工要記得「打統編」,但很多都是做白工。(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走走走,老闆請客!」、「聽說今年尾牙摸彩老闆很大手筆喔。」不少企業為留才、提高向心力,都會適時犒賞員工,福利好的,除三不五時聚餐外,甚至還有禮贈品可拿,但財政部提醒,公司舉辦尾牙、春酒、員工聚餐,以及購買禮品犒賞員工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依法不得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 財政部官員解釋,企業購買禮品犒賞員工,或者是尾牙、春節、聚餐等場地租金,以及飲料、酒類、餐費或邀請藝人表演等費用,都屬於「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的貨物或勞務」,申報營業稅時,進項稅額都不能扣抵,只能列為費用。 不過,公司若以原本要銷售的自有貨物或外購物品作為禮品,由於該產品原來並非為犒賞員工而生產或購買,已先用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且購買時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也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因此,企業在轉送給員工時,須視為銷售貨物,按照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且不得重複申報扣抵。 換句話說,雖然企業員工聚餐看似可與公務扯上邊,結帳時也習慣請餐廳「幫忙打統編」,但對營業稅而言,都認定這類支出與本業無關,所以相關費用都無法抵扣營業稅的銷項稅額。

網友提問:想請教您,我有個朋友他的公司目前暫停營業,我想直接加入他的公司,請事務所代辦負責人及加入股東,何者較佳?有缺點如何?

初步分析以下兩種方式: 一、朋友公司的出資額轉讓給您、負責人也換成是您: 也就是購買其他人的公司 1、手續較為複雜;申請時間較長;事務所代辦費用較高; 服務費加政府規費印章費等,約1~3萬不等, 2、如果 是二親等之間(例如兄弟姊妹)的買賣或贈與,還需要另外跑“贈與稅申報”的流程   3、買賣或贈與的文件要複雜可以很複雜,必要時要找商務律師代為研擬合約及討論 (諮詢費建議不要省)  4、買賣的金流有沒有做好?? 沒做好的話,還要考慮洗錢防制查核的可能性 (個案討論) 5、優點:承接的資本額如果較高,或許之後再承接大公司或政府標案或申請貸款時有幫助 6、最主要缺點:要概括承受原公司目前的資產及負債 ,主要是判斷有沒有借款 、會不會有可能的稅務問題 ; 如果沒借款、沒欠稅,相對風險會較低 -->但您要怎麼判斷有沒有借款、有沒有欠稅、甚至有沒有勞資糾紛??? 二、重新申請新公司: 1、優點:全新的公司,帳務上重新開始;公司是好是壞,反正就一張白紙,自己說了算。 2、缺點:新公司的資本額或年資較低,或許不利承接大公司或政府標案或申請貸款;但如果只是想接一般案件、單純些,或許也沒必要在意太多 補充說明:  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格,所以債權係屬公司,與個人無關,除非跟銀行或新的負責人另有約定或擔任保人,不然理論上,只要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之後,舊的負責人就不用再管公司的債務   如果原公司有債務,可以的話,建議要先跟債權人即銀行確認;不然有些銀行發現公司負責人換人之後,是有可能要求公司提前還款  (看當時簽的貸款合約而定) 以上實務經驗,供參考

公司英文名稱要怎麼登記?

公司的英文名稱(也可以稱為外文名稱),一般在以下兩個政府部門辦理登記: (提醒:英文名稱後面要加組織種類, 例如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COMPANY, CO., LTD. CORPORATION, CORP.  INCORPORATION,INCORPORATED, INC. ) 一 、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 1、臺北市為臺北市商業處 、新北市為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2、不用事前審查「公司的英文名稱」,直接在公司的章程中第一條載明、設立登記表的第一頁載明,直接送件給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即可。 3、但因為不用事先審查,送件即登記下去,所以如果事後有跟其他公司行號重名,主管機關可能會要求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把英文名稱移除。 4、沒有法律效力,通常是方便開公司的外幣帳戶。 二、國貿局: 1、併案辦理「進出口廠商登記」。 2、如果有要做進出口貿易的公司行號,就一定要在國貿局登記 3、同樣也可以開公司的外幣帳戶 4、需要事前審查「公司英文名稱」,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5、等公司設立登記及國稅局的稅籍登記流程完成後,才能辦理,所以會需要比較久 的時間 (通常晚個兩周) 提醒:留在國貿局的通訊電話,會公開在網站上  三、小結: 1、可以在兩個單位同時都登記,也可以挑其中一個單位登記。 2、也可以兩個單位都不登記 (因為公司的英文名稱並不是一定要登記,依公司需求而定) 3、一般而言,我們建議只要登記在「國貿局」即可,因為可以一併辦理「進出口廠商登記  」,「公司的英文名稱」也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