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0:小規模商業是什麼?
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所述,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另,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8款及第29條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但對於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因不屬肩挑負販沿街叫賣之範圍,依法仍應辦理營業登記及徵免營業稅。
綜上所述,以攤販為例,在一定條件下,「得」免申請「商業」登記;
但,是否需要至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仍需視是否有無固定營業場所而定。
除此之外,是否需要申請「攤販營業許可證」,請洽詢各縣市主管機關 ( 以台北市為例,臺北市市場處 )。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另,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8款及第29條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但對於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業人,因不屬肩挑負販沿街叫賣之範圍,依法仍應辦理營業登記及徵免營業稅。
綜上所述,以攤販為例,在一定條件下,「得」免申請「商業」登記;
但,是否需要至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仍需視是否有無固定營業場所而定。
除此之外,是否需要申請「攤販營業許可證」,請洽詢各縣市主管機關 ( 以台北市為例,臺北市市場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