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是不是任何地點都能開店開公司,從事我想要做的營業項目?
營業登記可申請免審核建物及土地用途,只要營業地點有門牌並取得屋主同意即可辦理登記。
但若您設立的地點是台北市或是新北市,在設立之前,針對某些等特定行業會強制審查營業項目與建物或土地用途是否相符,才能完成營業登記手續。
因此,建議您設立前要先瞭解自身的地點是否符合規定,避免後續若不符合規範時,無法設立公司或面臨被迫遷移的窘境。
但若您設立的地點是台北市或是新北市,在設立之前,針對某些等特定行業會強制審查營業項目與建物或土地用途是否相符,才能完成營業登記手續。
因此,建議您設立前要先瞭解自身的地點是否符合規定,避免後續若不符合規範時,無法設立公司或面臨被迫遷移的窘境。
參考:公司登記地址跟實際營運的地址不同是可以的嗎,如果不一樣會有什麼罰則嗎?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28 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28 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商業登記法 第 31 條: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