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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列報外銷損失應提示文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因解除或變更買賣契約致發生損失或減少收入,或因違約而給付之賠償,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之意外損失,或因運輸途中發生損失,經查明屬實者,應予認定外銷損失。其不應由該營利事業本身負擔,或受有保險賠償部分,則不得列為損失。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關外銷損失之認定,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之1第2款規定,應檢附買賣契約書(應有購貨條件及損失歸屬之規定)、國外進口商索賠有關文件、國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所出具足以證明之文件〔每筆損失金額在新臺幣(下同)90萬元以下者,得免附〕,並視其賠償方式分別提示下列各項文件:
一、以給付外匯方式賠償者,其經銀行結匯者,應提出結匯證明文件,未辦理結匯者,應有銀行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
二、補運或掉換出口貨品者,應檢具海關核發之出口報單或郵政機關核發之國際包裹執據影本。
三、在臺以新臺幣支付方式賠償者,應取得國外進口商出具之收據。
四、以減收外匯方式賠償者,應檢具證明文件。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外銷損失1,600餘萬元,該公司雖主張因出口產品品質不良致產生外銷損失,惟未提示買賣契約書、損害事實、賠償原因及與發生損害相關之交易條件等證明資料佐證,致無從得知其約定之交易條件、責任歸屬及賠償依據等情況,且其中部分損失之單筆金額超過90萬元,未依規定提示國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核與前揭法令規定不符,經調減該筆外銷損失1,600餘萬元,核定補徵稅額320餘萬元。

該局籲請營利事業於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避免因疏忽而遭補稅,損及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一科林審核員;電話:(02)23113711分機1210)
小福國際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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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起,網路賣家(網拍)須揭露「統一編號+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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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設立資本額多寡有什麼影響?

資本額是不是越高越好? 其實滿多人要成立公司的時候,都會有這個問題。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思考: 1、您要從事的行業組織是什麼? ①如果您是成立獨資合夥形態的行號,資本額未達25萬元,是不用提出資金證明,也就是不用會計師出具資本簽證、也不需要提供銀行存摺,這時候通常會建議設在10萬元或20萬元就可以。 ②但如果您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態的公司,資本額就算只有一元,也需要會計師做資本簽證(也就是俗稱的驗資)。 例如來說,資本額就算只訂100元,也必須去銀行開公司籌備處的帳戶、由股東存入100元當股款~ 2、會不會影響要繳的稅? ①資本額高低,不會影響到您要繳的稅,像是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都不會影響。 ②國稅局看的,主要就是貴公司行號一整年經營下來,所得到的營業額、課稅所得、費用是否足夠等,不會看資本額。 ③當然您資本額如果設定在10萬元,但是營業額卻高達1億元,這種情況下,因為不符合比例原則,國稅局在看報表的時候或許會覺得怪怪的,但不是課稅的主要依據。 3、您要做的生意有多大? ①如果只是開小吃店、五金行等比較偏向小規模的生意,這時候資本額是不用設定太高,因為您所接觸的客戶群也不在乎您的資本額。 ②但如果是要接政府標案或公司的業務,多少會有差異,因為有些標案會有資本額的限制,有些公司在挑選合作對象的時候,也會看對方的資本額是否達一定程度。舉例來說,如果您是開工程行,資本額只有10萬元,卻想去承接1千萬元的工程,對方多少會有些疑慮。 4、您要做的營業項目是什麼? ①雖然目前是資本額一元也可以設立公司,但這主要適用於非特許的行業,有些特許的行業,主管機關還是會要求一定的資本額才可以營業。 ②舉例來說,如果要從事汽車貨運業,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要求的最低資本額就在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其屬專辦搬家業務者,最低資本額應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但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則不受此限 。 5、有沒有想要貸款? ①不論是跟政府或是銀行申請貸款,資本額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到貸款的成數;如果您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元,但是卻想要貸到1000萬元,基本上是不太可能。 6、因應洗錢防治法的小提醒: 匯款時,建議以各股東的名字匯款。 建議不要使用現金直接存入,因為無法辨識匯款人是誰;如果使用銀行轉帳,因為銀行存摺無法直接秀出轉帳人是誰,請另外提供轉帳的存摺及相關個資。 若有代匯情事...